问题 | 我我上个星期去医院办健康证,但取证凭条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办理健康证需要先进行健康查体,包括身份证、照片和体检费。查体结果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健康证,不符合条件的不能领取。领取健康证前还需参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到卫生局办理证明。 法律分析 健康证在所在的疾控中心或者社区医院办理。一、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3、内、外科常规体检。 4、光胸透。 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二、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 拓展延伸 取证凭条丢失后,如何重新办理健康证? 如果您的取证凭条丢失了,您仍然可以重新办理健康证。首先,您可以联系当时办理健康证的医院或相关部门,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他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一些额外的证明材料,例如就诊记录或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医院或相关部门的要求,您可能需要填写一份重新申请的表格,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请确保您按照要求提供所需的所有文件和信息,并耐心等待新的健康证办理完成。记得在办理过程中保持与医院或相关部门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办理进展。 结语 办理健康证需要进行详细的健康查体,包括体检、化验和透视等项目。符合条件的将发放健康证,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获得证明。如果您的取证凭条丢失,可以联系相关部门重新办理健康证。请提供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所需文件和费用。与医院或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了解办理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章 药品供应保障 第六十五条 国家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完善医疗器械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水平。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编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促进区域内医用设备合理配置、充分共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告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不当的,应当在原公告范围内予以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疫苗安全事件等,或者未按照规定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组织调查、诊断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开除处分,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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