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一年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重大疾病保险起算线以上的,原则上分四期赔偿。也就是说,在一个自然年度(当年的1月至12月),可以单次或累计偿还。1、共性材料:完整的理赔申请表险单复印件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负复印件)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2、住院治疗:除提供常用资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应注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到多家医院就诊,各医院应提供诊断证明院原始收据用明细汇总院的所有病历事故原因导致住院的,也应提供。提供交通事故等事故相关证明。3、门诊:除提供常用资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应注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到多家医院就诊,各医院应提供诊断证明诊收/验报告原件细费用有门诊病历保险事故性质有关的资料。责任证书、驾驶证、驾驶证等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