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提供证据证明抚养方不能为孩子提供健康、完善的成长环境。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原则。如果说孩子与抚养方共同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那么法院判决一般是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孩子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育儿条件和孩子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律允许离婚夫妇改变对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