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是否需要原告同意 |
释义 | 被告申请重新鉴定不需要原告同意。 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 2、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 3、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等。 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3、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同被告人辩论; 4、申请回避;提出上诉; 5、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等。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当事人有申请鉴定的权利,但是否进行鉴定,决定权在法院,而不在对方当事人,所以,被告申请鉴定,如果法院同意就可以进行鉴定,无论原告是否同意,都应当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必须原告配合,原告不配合就无法进行鉴定,法院会推定被告鉴定的目的成立,并作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