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一个人户口遗失没有了,现在想重新办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一个人户口遗失没有了,现在想重新办怎么办??可以办理,步骤如下:1, 到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 “未落户证明”,或者自己写个情况说明,请原籍派出所签注证明没有落户,2, 持此证明回原迁出地补开“户口迁移证” (或办理迁移证延期), “报到证”。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4,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