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金和定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呢? |
释义 | 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法律对订金没有明确的规定,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并且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而订金不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 一、认购书中取得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认购书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一定的定金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义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是一种预付款,不适用定金规则,没有很强的担保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订金跟定金哪个来的可以退 定金和订金一般是订金是可以退的,定金一般不能退,只能在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情形下才能要求双倍返还。《民法典》没有对订金进行相关规定,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三、如何区分定金与订金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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