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的赔偿依据是什么啊 |
释义 | 定金的赔偿依据:1、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合作合同违约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合作合同违约赔偿的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具体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定金违约如何赔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需注意的是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在定金合同签订后,只有交付了定金,定金合同才生效,若没有交付定金,定金合同未生效,那么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赔偿是什么 合同当事人有定金约定的,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适用定金罚则。(1)须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当事人之间虽有交付定金的约定,但并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不能使用定金罚则,因为此时尚不能确认定金合同有效成立。(2)主合同须为有效。只有主合同有效时,才会发生定金罚则的适用。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即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将收受的定金返还给交付方。双方应当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处理。(3)须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事实。不履行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没有实施履行合同的行为。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怎样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是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具有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具有补偿性,二者可以并用。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怎样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违约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相比较而言,前者一般是约定的责任,后者一般是法定的责任。由于定金具有惩罚性的特点,其适用不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因而其应当是独立于损害赔偿责任的。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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