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和损害赔偿可以在一定情况下使用,理由如下: 1、两者在适用时应有顺序,即要求违约方返还双倍定金,如果不足以弥补损失,要求损害赔偿,总额应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该是实际损失金额减去定金罚则金额后的剩余金额; 2、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一方事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的20%,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使合同的履行与定金的得失挂钩,从而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