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鞍山市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鞍山市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有哪些 (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市农药检定所经办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将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 (4)决定。市农业农村委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5)注销。发证窗口收回许可证。 二、鞍山市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法律依据节选 《农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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