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擅自堕胎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 |
释义 |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生育和养育子女的责任。妻子擅自进行堕胎行为,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妻子需征得丈夫同意方可进行堕胎手术。但是,如果妻子在医疗机构进行堕胎手术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就涉嫌伪造或者使用伪造证件罪等违法行为。其次,如果妻子在堕胎前并未告知丈夫,也可能被认为侵犯了丈夫的知情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妻子在进行堕胎手术前,如果有告知丈夫的义务,而未履行这一义务,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签订了共同生育责任协议,而妻子擅自进行堕胎行为违反了约定,就可能会违反合同约定,招致经济赔偿或其他责任。因此,妻子擅自堕胎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需要具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前是否有共同生育责任协议、妻子是否具有告知丈夫的义务等因素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生育、教育和保护子女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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