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确权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确认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简称确认,也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其他权利的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颁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放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登记,颁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