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每年都有新的人口加入农村人口,例如通过结婚。这些新人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可以得到以下四种土地: 1、开垦地、自留地 2、村委会收回的承包地:即一些绝户和五保户的土地,这些人死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新增人口可以通过申请得到这些土地。 3、新增人口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获得土地调整中村集体预留的土地,但可用的土地不多,每个村的土地面积不能超过全村总面积的5%。 4、土地转让:许多村庄有闲置的可耕地,新居民可以申请手续,通过土地转让获得这些土地,但这需要付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