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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没有孩子的怎么补偿
释义
    有补助,只要当事人的户口在本村内的,就是本村集体经济的成员,就享有本村集体经济的分配权;
    1,孩子没有土地,可以是因为孩子出生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调整;
    2,没有土地,不代表孩子的集体利益分配权就因此丧失。
    一、宅基地可以转让给亲戚吗
    不能,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老人去世土地归谁?
    民法典老人去世销户,户内有继承人的,土地归继承人继续经营,没有继承人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老人去世户内仍有其他成员的可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老人去世销户家庭整体消亡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并在本村内重新分配。
    三、拆迁补偿女儿女儿可以要吗
    首先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房屋的分配权或者继承权是不分男女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女方都是有权享有的。
    第一就是农用土地,如果嫁出去后,对方家庭并没有土地的话,那么女方在原来农村的土地是不允许被收回的,如果拆迁涉及到这部分土地,外嫁女是有权享有补偿费的。
    第二就是宅基地了,如果老家在最开始盖房子的时候,女儿有出过钱来进行接济,那么到时候拆迁补偿是有她的一份的。这种情况一般时间比较久远,如果女方主动放弃的话,是可以不用分给她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继承父母的房屋,如果有的父母没有写遗嘱的话,那么在他们去世后,他们的所有财产都是由其儿女继承的,包括外嫁女。当然,如果提前写好了遗嘱,并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应的,全部按照医遗嘱来继承。所以总体来说,就算是嫁去了外地,但是只要符合规定,在拆迁时,外嫁女也可以分到她应得的那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资格: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的;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曾弃荒土地、未曾自愿放弃其成员权利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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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