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产法定假期45天。具有假期是: 1、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给予产假30天; 4、怀孕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7个月以下的,给予产假45天; 5、怀孕3个月以下,药物流产或吸宫14天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