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派出所拿被拘留人的东西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进拘留所前,东西会放在派出所哪里,所以你到拘留所是拿不到东西的。如果没有被押人员的特别嘱咐,警察不会把东西给你的。被押人员出来后还要去派出所一趟,因为扣押的东西要还给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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