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男方在此期间,不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女方自己可以向法院啊提起。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