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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在海外如何寻求离婚?
释义
    国外的夫妻关系破裂且无法调解时,妻子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如自身不便,可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法律分析
    老公在国外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人民法院会根据情形送达传票,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节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若在国外一方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则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老公在国外,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且无法调解的,女方可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男方为外籍,则可在被告出国前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自己不方便的话,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结语
    无论是夫妻一方在国外还是国内,若婚姻关系确实破裂且无法调解,可以通过起诉书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无法送达传票,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另外,若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可以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如需帮助,可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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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