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县纪委委员的职责有: 1、认真学习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文件,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 2、充分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纪委会议;讨论决定纪委重大事项时,要严肃认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3、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4、经常与联系的党总支的纪检委员沟通情况。 5、忠于职守、求真务实、身正示范、遵章守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积极认真地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客观: 《监察法》第五条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