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借条中记录的出借人难以直接确定时,如何推定债权人?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谁持有原件的,推定谁为债权人。但是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除外,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经人民法院实体审查发现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不是本案实体请求的当事人时,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借条的债权人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谁持有原件的,推定谁为债权人。但是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除外,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经人民法院实体审查发现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不是本案实体请求的当事人时,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借条出借人去世有效吗 出借人去世如果借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就还有效,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吗,债权人起诉保证人流程 债权人要起诉保证人,首先要明确保证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直接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吗,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 出借人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实物担保,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找一个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过不管是实物财产担保还是保证人信用保证担保,都应签订书面的担保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可以不起诉债务人直接起诉保证人呢,债权人十年没起诉保证人还有效吗 债权人是否能不起诉债务人直接起诉保证人,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除非有以下情形外,不能直接起诉保证人: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债权人可以不起诉债务人直接起诉保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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