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创投退出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在国际上,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主要有IPO、回购、并购、清算等。 首次公开上市是指创业资本家通过创业企业股份公开上市,将其所持有的创业企业的股份转化为可流通的股票,进而在资本市场上变现,从而实现创业资本的退出。 股份回购是指创业企业以现金或可流通证券的形式购回创业资本家手中所持有的股份使创业资本退出。兼并与收购是指其它企业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或兼并创业企业从而使创业资本退出的方式。 清算是创业投资项目失败时,创业投资公司被迫选择清算方式来减少投资损失的一种退出方式,创业资本家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种方式。 创业资金退出是指创投机构将资金以购买股权的形式投入创业公司,待创业公司成长比较成熟之后,再卖出股权收回投资。创业投资以追求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既与以实现经营利润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同,也与长期股权战略投资有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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