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企业买车摇号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实施细则》修订后增加一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出售、报废日期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的日期。 为避免原《实施细则》第五条解读可能产生的歧义,将原第五条修订为:“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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