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明 |
释义 | 补办结婚证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结婚证丢失证明。(两人于何时何地在何处登记结婚,至今仍然是夫妻的关系。但因保管不善,不小心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若是结婚证被撕毁,但是能够反映原貌的话,可以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4、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5、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一、复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复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提供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 2、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3、居民身份证; 4、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离婚证或者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调解书。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补办结婚证手续; 2、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处,填写一份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 3、办理机关查找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完成手续后即可领取新的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损坏证明; 3、查档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结婚登记照片三张; 5、属于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情形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情形的,须持派出所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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