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政府履行职能的六个原因和六个要求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政府职能和责任包括以下四大类 1.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2.保障人民民主专政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3.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4.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规范政府作为,有效履行政府职能和责任要从以下几方面完成 首先,从经济发展看,近期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投资过度膨胀等顽症,都与现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密切相关;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增长方式粗放和经济结构不合理,从根本上说也是由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造成的。因此,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其次,从社会发展看,不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必然促使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增长,忽视社会事业发展,弱化公共服务职能,带来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导致一些重大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的重要条件。 再次,从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看,这项改革已滞后于企业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创新,成为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主要矛盾。不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其他领域的改革难以深化。因此,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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