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商铺买卖合同都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商铺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摊面积; 2、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严格规定交付期限,并约定一旦逾期交付,开发商除承担延期交付外,还应承担买方的租金损失; 3、明确注意物业管理问题; 4、注意相邻权的问题; 5、明确约定商铺的交房条件。 商铺买卖合同的写法如下: 1、写清楚买卖双方的情况,包括买卖双方姓名、现住址及身份证号码等; 2、主体内容应写明买方同意购买卖方拥有的商铺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交易价格、交易日期以及税费等; 3、注明本合同至鉴定之日起生效,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4、买卖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摁手印,后写明日期。 商铺买卖的流程如下: 1、签定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交易合同。 2、递件 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其中商品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原件); (2)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3)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提供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3、交税 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4、完税过户并领证 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税费后,一起携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后期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一、二手房子过户费谁出 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买方承担的税费包括: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契税,产权转移登记费;卖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个人所得税,交易印花税,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及附加税,交易服务费。 一、二手房买卖过户费由谁承担 二手房买卖过户费并不都是买方承担的,二手房过户费用是分成两部的,一部分是卖家出,另一部分是买家出。 卖方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 1、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营业税及附加税: (1)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 (2)5年或5年以上:免征 ; (3)非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4)5年或5年以上:差额 *5.55% ; 5、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买方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契税:成交价或指导价(高者)*1.5%; 4、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 二、二手房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签完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后买卖双方都需要到税务机关去交税,这些费用该谁承担税务机关就会向谁收取,绝不可能全部让买方支付。另外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产证过户是必不可少的流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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