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上海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办上海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上); 6、个人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提供结婚证及认定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提供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海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二、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免费办理地点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1、上海合法稳定居住; 2、上海合法稳定就业; 3、申请人参加社保满6个月; 4、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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