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遗嘱不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 一、父母立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一方立遗嘱时,在场人员的规定:(1)父母一方如果是自己亲自写遗嘱的,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不需要任何人在场;(2)以自书以外的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则应当需要至少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3)见证人必须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以外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老人写房产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三、老人多大年龄就不可以立遗嘱了 老人多大年龄都可以立遗嘱。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一下基本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