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孩子 没有出生证明 ,是不能上户口的,需要补办孩子的 出生医学证明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 有如下上户口方: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2、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3、 抱养的孩子 ,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 《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