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有哪些 |
释义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包括过错程度,危害后果大小,过错人经济状况等。 一、家庭暴力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家庭暴力是可以主张请求精神赔偿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已婚人士与他人同居需承担什么责任 已婚人士与他人同居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配偶与他人同居是违法行为。配偶与他人同居,可视为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根据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确定赔偿金额。 三、重婚罪判赔偿多少钱 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赔偿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2、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3、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等因素来确定份额或比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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