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因素 |
释义 | 1.精神损害程度 对离婚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羞辱等情绪障碍;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重病;精神抑郁、恍惚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应由医学专家划分轻重程度,作出相应判断。 2.加害人过错程度 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考虑制裁加害人的指标。过错严重的,可能给受害人造成激愤、怨恨等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精神利益损害较大,为平复这种伤害,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也体现制裁的程度。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受害人较容易谅解和容忍,制裁也应较轻。 3.具体的侵权情况 可以从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方式、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方面综合考虑其情节的轻重。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的过错行为更严重,侵权方式更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情节较轻。 4.其他情节 如对双方结婚年限因素的考虑:双方结婚时间长的,无过错方对婚姻具体生活投人较多的,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此时,过错方因外遇导致离婚,使得无过错方的长期对婚姻的投资损失,其未来预期收益期待破灭,离婚的痛苦加大。对此种情况,赔偿金额相应要多些。反之,结婚年限短的,赔偿金可以相应少些。 参考文献: 1、杨立新著:《新版精神损害赔偿》,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版。 2、唐德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3、关今华主编:《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与评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安源区人民法院柳九一李德建 一、婚内出轨可以索要精神赔偿吗 婚内出轨如果是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具体费用可以根据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进行确定,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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