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单位有员工得了急性白血病,不能上班,请问公司应该怎么处理和补偿,非工伤? |
释义 | 白血病患者工作期间受到保护,用人单位不能辞退,需支付医疗和经济补偿金。医疗期结束后,可不再续签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职业病、工伤、医疗期等。 法律分析 劳动者工作期间得了白血病,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医疗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需要治疗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医疗补助金为6到12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员工罹患急性白血病,公司应如何处理及提供适当补偿? 当员工罹患急性白血病且无法上班时,公司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并提供适当的补偿。首先,公司应立即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病情和医疗需求。其次,根据公司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员工可以申请病假或特殊假期。公司应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其享受到法定的病假福利。此外,公司可以考虑为员工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如远程办公或调整工作时间,以便员工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治疗。至于补偿方面,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龄、职位和病情的严重程度,提供适当的经济援助或额外福利。最重要的是,公司应保持与员工的沟通,并尽力支持其康复和福利。 结语 对于白血病患者,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病情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适当的补偿和支持。除了支付医疗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外,公司还应与员工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其具体需求,并根据政策和法律规定提供病假或特殊假期。此外,公司可以考虑灵活的工作安排,以帮助员工平衡工作和治疗。在经济补偿方面,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龄、职位和病情严重程度提供适当的援助和福利。最重要的是,公司应与员工保持沟通,全力支持其康复和福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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