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合法合理的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或者保险事故发生时故意制造、故意重大过失、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诚信行为,致使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保险人有权不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合法合理地达成合同。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或者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相互通知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有利于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大小的情况。 《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或者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故意制造、故意重大过失、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诚信行为,致使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保险人有权不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