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结婚证离婚方式: 1、夫妻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遗失的,可先补办结婚登记,再协商离婚或诉讼离婚; 2、一方不愿配合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告知其档案存放地点; 3、如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则以夫妻名义同居,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