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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试用期内离职是否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释义
    试用期内离职需要离职证明,离职时需要保密,有计划地提交辞呈并与老板约定时间讨论,直接、礼貌地提出辞呈并准备好应对老板的问题,着重积极肯定自己的决定,备份辞呈并简洁明了地表达,礼貌地告别同事和老板。山东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度也不同,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内离职需要离职证明吗?
    试用期内离职需要离职证明。
    1.保密。一旦做出了辞职的决定,在递交辞呈前不要向周围的同事们宣告此事。如果公司这时决定向当事人加薪的话,当事人的处境将会很尴尬。
    2.有计划的提交辞呈
    如果当事人的公司团队里处于一个很重要的位置,那么当事人需要给老板以时间让能够找到可以替代当事人工作的相关人员。
    3.跟当事人的老板约定一个时间讨论这件事情
    需要知道当事人的老板可能有很多工作要作,不可能准时地赴约会,此时要大度地理解老板,避免引发激烈的争论,让其有时间集中精神来考虑你的决定。
    4.直接、礼貌地提出辞呈并做好准备
    可以私下排练一下,因为大多数老板都是非常忙的,最好采用直接的方式提出决定,不必说很多的套话。
    5.为对话做好准备
    老板可能会问你一些为什么辞职的问题,还可能会极力的挽留当事人,甚至提出更高的待遇。当事人要为此做好准备。
    6.着重积极肯定
    如果老板问当事人是否因为老板的因素而使当事人作出这个决定,此时最好使用圆滑老练的措辞给老板以积极的评价,表明这个决定是据个人的原因作出的。
    7.手头留有一份辞呈备份
    辞呈最好简洁明了,不要包含对抗情绪或专业术语。
    8.礼貌地告别老板及公司
    辞职得到应允后,可以向你的同事们宣布这一消息,并礼貌地向同事及老板告别。
    二、山东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同时签订劳动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签订劳动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结语
    试用期内离职需要离职证明。离职时,应保密并有计划地提交辞呈,与老板约定时间讨论,直接、礼貌地提出决定,并为对话做好准备。辞呈应简洁明了,不包含对抗情绪或专业术语。离职得到应允后,应礼貌地告别同事和老板。山东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而定,不得超过一个月、两个月或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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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