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填报《宜昌市工伤人员伤残(工亡)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涉及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提供公安、交警部门、法院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赔偿情况证明材料 一、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办理条件 1、工伤职工伤残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2、工伤医疗待遇 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 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 3、工亡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死亡的,单位劳资人员 近几年我国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也都会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是要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在入职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事人也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在协商无果后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