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院让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应秉公办理。 二、为什么要认罪 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中的承认行为排除在认罪范畴之外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要防止在没有查清犯罪事实前,犯罪嫌疑人为逃避重罪而承认某一轻罪,达到逃避惩罚的目的; 2、也要防止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在没有查清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诱使犯罪嫌疑人作有罪或重罪的供述;因此应当明确,程序法意义上的认罪仅指发生在庭前阶段的承认行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事实的承认不能作为启动或改变刑事诉讼程序的依据,因而不是程序法意义上的认罪。 3、认罪是被告人在其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面对法官做出的承认行为,这是认罪成立的形式要件。因此,辩护律师在场和面对法官是构成认罪的形式要件。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法院让认罪,我们都知道相信别人总不如相信自己来得可靠。如果可以回忆当时真实事件到底如何,不妨为自己多争取讲述实话的权利。复述的真实性越高对当事人还原事件,为法院对自己的审判越有利。那么,了解到这里,还是希望能给到大家一些关于出席法庭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