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XX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庭前认真调阅了本案案卷材料,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的定性没有异议,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也存在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 (一) 被告人***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故意伤害犯罪,从被告人的供述和庭审查明的事实看,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作为未成年人,不能完全明辨是非,对于犯罪后果也缺乏足够的认识。 2、被告人***系自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二)被告人***具有酌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无严重的危害后果。 2、被告人***没有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被告人***自小辍学,脱离家庭监督,结交不良朋友,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其主动投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情。 3、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今天的庭审阶段,供述一致,自愿认罪服法。被告人***表现出了诚恳的悔罪态度,曾明确表示愿意认罪服法,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4、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按照《山东省高院量刑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综上所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属于初次犯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监护和帮教条件,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三个条件全部符合 法律依据:《山东省高院量刑规定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缓刑适用意见规定的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也符合《实施细则》故意伤害罪量刑指导意见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综上恳请合议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并建议给予判处缓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辩护人: XXXX年XX月XX日 二、复核死刑改判的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 (××××)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处简写上诉、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没有上诉、抗诉经高级法院复核同意原判的情况)。××××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本案现已复核终结。 ……(概要写明一审判决的基本内容和被告人的供述、上诉、抗诉的要点,以及高级法院二审裁判的结果或复核意见)。经复核查明,……(肯定原判认定的事实、情节没有错误,证据确实、充分。如果某些事实、情节有出入的,应写明复核查证的情况,予以明确否定。对于事实方面的其他异议,必要时也应予以分析澄清)。 本院认为,……(根据复核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一审判决、二审裁定等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错误,参考上诉、辩护、抗诉的合理意见,阐明不应判处死刑而应改作其他判处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审终审的要同时撤销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被告人×××……(写明改判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核准(或维持)××××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二审终审的要同时写明核准或维持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的相应部分),即……(写明核准或维持的具体内容); 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二审终审的要同时写明撤销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的相应部分),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三、网络犯罪可以缓刑吗 1、网络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条件,可以积极争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