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1、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3、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4、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的证明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