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法消除申诉原因怎么写 |
释义 | 交通违法申诉原因需要包括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 交通违法申诉原因写法如下: 1、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 2、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并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 3、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 4、带上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 5、申诉受理后交管部门会重新对本次违章的违章内容和处罚作出核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以及相应的措施; 6、如果对于复议以后的结果还是不服,则可以提起诉讼。 几种交通违章情况可以申诉 1、 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被拍摄两次违停; 2、号牌录入错误; 3、避让事故压线被拍; 4、 遇到违法行驶的非机动车,为了避让不得不压线; 5、遇上车辆抛锚在路上; 6、因为帮助别人而被开罚单; 7、在路口信号灯故障的情况下被拍的,当时临时信号灯和固定信号灯冲突; 8、车辆贴线行驶被误拍压线,可以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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