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批捕取保候审六个月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下: 1、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诚实回答相关问题; 2、取保候审期间依法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在取保期间,只要经查证无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释放并办理手续;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5、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居住地,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备,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和具体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四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