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件是否需要更换,以适应户口迁移? |
释义 | 户口迁移不影响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需更换新住址的身份证,可到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新身份证需凭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申请,没有户口本不能办理。办理期限为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者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了办理流程和要求。总之,户口迁移后,身份证仍有效,可继续使用。 法律分析 一、户口迁了身份证要换吗 1、户口迁移不影响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 2、如果有需要,当事人也可以到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办新住址的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新身份证办理流程 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当事人凭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的。 需要当事人先补办户口本,再凭新的户口本申请补办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户口迁移了,身份证上的信息没有变,但是该身份证还是有效的,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若当事人想要重新换新户口的身份证,也可以到新户口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新的住址的身份证。 结语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户口迁移并不影响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当事人若需要,可前往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办新住址的身份证。办理新身份证需凭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申请,没有户口本则需先补办户口本再申请补办身份证。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发放期限为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若急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综上所述,户口迁移后,身份证信息未变,仍可继续使用,如需更换新户口的身份证,可前往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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