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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校要劳动合同干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公司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学生劳动合同给学校,学生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就不能再认为劳动者是一个学生,而应当将该学生视为公司的正式成员,签约人也要依法享受公司员工的权利,履行公司员工的义务。
    一、双减政策周末可以补课吗
    国家有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不能对学生补课是有偿收费的情况的禁止,如果是无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义务教学补课,是允许的。学校不组织或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但只要学校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学生对学校的信任,不单独使用学校名义,而是变相以学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无论是以学校名义收取费用,或者是由校外培训机构收取费用补偿给学校,或者是学校并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参与补课的学生或者校外培训机构的费用。但校外培训机构对学校学生参与其补课收取费用,且校外培训机构采取与学校联合方式,就属于学校有偿补课。
    二、实习协议书算劳动合同吗?
    实习期是针对未毕业的学生而言,试用期是针对劳动者而言,两者不是一个概念。如果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是可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的。你在毕业前是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身份,因此那个实习期跟试用期不能混为一谈。
    三、校方责任险需要本人自己去买吗?
    校方责任险必须买。校方责任险由学校投入,学生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学生在学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如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中毒事件等。如果意外事故是由于校方责任造成的,其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学生的故意行为,比如学校活动已经结束,学生自伤、自杀,学生在学校参与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伤害不在理赔范围。学生在自行上、下学途中和放假期间发生的非学校组织的活动也不在理赔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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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