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是终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 一、 高院判决不服怎么办? 1、如果是一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如果是二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二、对终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出抗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三、对再审裁定不服怎么办? 对再审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