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代表的分类有:1、法定代理人,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2、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