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被告的,公告期满可以缺席判决。不接传票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果法院认为被告必须到庭,能以拘传强制其到庭,被告不来开庭,也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