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好转,虽然私立学校学生可以按规定转到公立学校就读,学生有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而且现在学籍都是全国联网,转学后只要接收学校网上发起转学申请,原学校点击同意就可以了。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不少学校不愿意接收插班生和非施教区内学生,就算接收了,也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当务之急需要和新学校校长协商,让他们学校同意接收。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