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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目有哪些
释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目,具体如下:
    1、汇算清缴中企业所得税的调整事项即纳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2、纳税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事项用于调增或是调减。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综上所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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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