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州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德州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4.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 5.厅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二、德州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办理条件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三、德州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变更住所(组成人员)报告 变更住所(组成人员)文件 四、德州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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