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结婚女方户口不迁可以吗? |
释义 | 男女结婚女方户口不迁可以的。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使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 一、离婚户口本分户怎么办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4、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5、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二、离异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异后女方户口的处理办法如下: 1、迁回原户口,离婚后,女方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回自己父母的户口; 2、需要得到父母所在地的村集体同意后才能迁回原户口; 3、另立户口,离婚后女方也可以选择另一个新的户口,前提条件是要有自己的房产; 4、保持户口不变,也可以选择保持户口不动,前提是夫妻双方都得同意,等到合适的时机迁出即可。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前妻和老公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1、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不会对产生男方影响2、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3、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4、离婚后,女方没有将迁移户口,有很多不利影响,例如女方没有房产,其工作单位能同意迁移到集体户上,是行得通的办法5、但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扩展资料: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退伍、复员、转业落户,XX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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