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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驱逐处境是附加刑吗
释义
    驱逐处境是附加刑。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温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
    驱逐出境的流程如下: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的人员的情况;
    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从边境通道出境的,要监督其离开我国国境后方可离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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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