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究竟有哪些政治权利 |
释义 |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一、附加刑有哪些 附加刑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罚金是法院以法判处的财产缴纳,可多次或一次缴纳。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人的权利。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二、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享有下列政治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有犯罪记录能不能改名 有犯罪前科,可以改名字。一般的刑事处罚就是徒刑拘役管制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等。而这里面剥夺政治权利仅仅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这里面不存在跟改名有关的任何处罚,因此依然可以改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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